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鲁丹阳
中新网西宁6月11日电 (鲁丹阳)记者11日从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青海省制定出台了《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专门就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地方立法,海东市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例。
据悉,海东市有近172万的汉、藏、回、土、撒拉、蒙等18个民族共同生活在这里。随着海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该市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风气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针对这些现象和问题,2018年开始海东全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并将已有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推动移风易俗,将制定《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确定为年度立法项目。
《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共有四十条内容,条例立足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县区经济社会、风土人情、民族习惯等因素,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等带有一定普遍性的事项进行了概括性设定。
同时,条例对弘扬中华孝道文化及宗教活动中移风易俗工作提出倡导性要求,对利用法律法规确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作了禁止性规定。
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玉峰介绍,条例规定以村(居)民会议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方式,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彩礼金额、红白事项办理规模、天数、礼金等,确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的具体标准。通过发挥基层组织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建立村(居)民个人和家庭诚信档案等措施,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动社会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