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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起我省3518条河流将有“河长”

    发布时间: 2017-03-31 09:15阅读()

    今年起我省3518条河流将有“河长”

    中国水资源分布图

    今年起我省3518条河流将有“河长”

    江源之水滋润我省各地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通讯员 谈林明 报道)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了解到,青海省推行河长制工作已全面启动。截至目前,我省2市6州各县确定推行河长制河湖名录、编制工作方案工作正同步压茬推进。未来全省将重点有3518条河流及242个湖泊设立“河长”。预计到2018年底,全省各市(州)、县出台工作方案,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在我省境内,流域面积达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3518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242个,分布广泛,总体上呈现东北部数量少、开发利用率高、交叉影响因素多;西南部数量多、开发利用少,交叉影响因素少等特点,大部分河流位于三江源保护区,多为无人区,完全处于自然状态,管理保护存在较大差异性。

    今年起我省3518条河流将有“河长”

    青海省地下水资源分布。

      青海省水利厅综合考虑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水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因素,确定黄河、湟水、隆务河、大通河、黑河、长江、澜沧江、格尔木河、那棱格勒河、巴音河、布哈河、柴达木河(香日德河)、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等“十二河三湖”由省级领导担任责任河长。

      对十二河三湖以外的河、湖,要求各地结合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实际,分级分段确定河长制推行范围,落实由市、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根据水利部最新精神要求,下一步青海省推行河长制工作将进一步覆盖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

      青海省“河长制”工作主要任务将按照政策规划引领、各部门分工负责、各专业密切配合、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多措并举的原则,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6大任务进行,并坚持问题导向,推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提高河湖保护与管理。

      青海省水利厅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厅长张伟告诉记者,青海河湖众多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具体行动,是青海算好绿色账、打好绿色牌、走好绿色路,推动实现“四个转变”的重要举措。

    今年起我省3518条河流将有“河长”

    蓝天厚土间一湾清水更显灵动、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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